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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

时间:2021/07/22 浏览:100+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为措资金而发行侦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一)公司(企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   司制。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 股 份 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公司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本屈千自有资木,而通过发行债券所筹梨的资本屈千借人资本, 发行股票和长期公司(企业)侦券是公司(企业)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短期债券则是  补允流动资金的重要手段。随若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个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公 司(企 业)对长期资本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所以公司(企业)作为证券发行上体的地位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在公司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金融机构作 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欧美等西方同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 证券归入了公司证券。而我同和日本则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礁侦券,从而突出了金恐机构作为研券巾场发行土体的地位。(二)政府和政府机构随若国家下预经济理论的兴起,政府(中火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直屈机构已成 为证券发行的玉块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一般仅限千侦券。

政府发行侦券所芳集的资金既可以用于协闾财政资金短期周转、弥补财政赤字、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的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在战 争期间还可以用千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通常情况卜.,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 此 这一 类 证券被视为儿风险址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中央银行是代表一国政府发行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乘要机构。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中 央银行股票和中央银行出千调棹货币供给址目的而发行的特殊侦券。中国人民银行从 2003  年起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期限从 3个月到 3 年不 等,主要用对冲金融体系中过多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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